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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常州市天宁区学校食堂五常管理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学校食堂五常管理推广实施方案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2018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天宁区学校食堂
五常管理推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学校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5C)管理实施指南》,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推广实施五常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实施五常管理,促进学校食堂优化硬件设施,规范内部管理,大力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力争到2018年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实施五常管理全覆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7年5月-2017年6月)
1.全面动员。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动员,落实工作任务,全面部署五常管理推广工作。
2.调查摸底。结合学校食堂专项检查对学校食堂实施五常管理的基础进行调查摸底。
3.开展交流。组织相关人员赴已实施五常管理方式的学校进行参观,开展学习交流。
(二)组织实施(2017年7月-2018年12月)
1.邀请市场监管局专家结合《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5C)管理实施指南》举办培训班,有计划地组织学校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系统学习。
2.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鼓励学校食堂管理信息化,提升管理水平与效率,将实施五常管理法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中。
3.区教育文体局根据实际制定推广计划,依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在基础较好的学校食堂先行试点,通过树立典型形成示范效应,再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其他学校有计划地逐步推广。
4.学校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五常(5C)管理达标评定标准(试行)》的要求,设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学校负责人兼任组长,推进五常管理实施。
5.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文体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向学校(幼儿园)食堂提出指导意见。
(三)评估验收(2018年12月-2019年1月)
1.学校对照评定标准进行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达标的,可提出验收申请。
2.区教育文体局联合市场监管局依据评定标准,对申请学校实施现场评估验收。
3.验收评估达标校(园)分为合格、示范两类,示范校比例不超过达标校的30%。
4.本项目设置专项奖励资金,为表彰优秀单位,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发放,用于对食堂“五常法”设施设备、布置制作和整改的投入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学校食堂推广实施五常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学校要设立以学校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门领导小组,深入推进学校食堂五常管理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间相互协调、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指导与考评验收,区教育文体局加大资金投入与引导支持,学校切实推进五常管理的实施。
(三)构建长效管理。探索将学校食堂实施五常管理列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学校食堂五常管理实施情况考评机制,推动学校食堂现场管理更加规范、有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发动、争取有一定条件、有一定意向的学校先行一步成为五常管理样板食堂,积极参与到推广工作中。要认真总结具有代表性的、效果显著的先进经验并加以宣传推广,形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比学赶帮的良好态势。要加强正确引导,指导学校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力求以最小投入争取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