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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2018年7月7日(初定)
如遇天气原因则另行通知
二、活动地点
常州市凤凰新城实验小学
三、参加对象
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各部委办局,垂直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足球爱好者
四、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制足球:
(一)社会部青年组
18—35周岁(1983年4月1日—2000年4月1日出生)
(二)社会部中年组
36—55周岁(1963年4月1日—1983年4月1日出生)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足联审定的最新《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竞赛办法采用常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5人制足球赛(社会部)竞赛办法;
3、赛制:小组赛→淘汰赛,根据实际报名队数确定;
4、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5、比赛全场40分钟(分为两节,每节各2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每节有1次1分钟暂停时间。暂停上下半场不可以累计使用);
6、参赛球队需配备深色、浅色各一套并统一印有固定号码的球衣(球衣必须由报名时的对应球员穿着)、统一的足球袜,运动员比赛服装须与报名单相符,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服装不统一不得上场。守门员须准备与己方队服颜色有明显区别颜色的服装;
7、场上队长必须佩带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守门员服装需区别于双方队员的服装颜色;
8、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并穿长足球袜盖过护腿板,如不佩戴不得上场比赛;
9、只允许穿着软底软钉足球鞋,严禁穿着硬底硬钉足球鞋。(tf钉,平底均可)。
六、参赛资格
1、参赛人员必须为天宁区区域内的居民或辖区内各单位的工作人员(凭户口本或所在单位交社保证明报名);
2、参赛时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证件交组委会审核,方可参赛,无证者不予参赛;
3、严禁外借非天宁区人员参赛,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全队比赛成绩,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4、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地区或单位参加一个部别的比赛;
5、现役专业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赛。至2017年12月31日退役满两年的运动员、教练员可以参赛;
6、参赛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确保自身安全;
7、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确定,不得更改;
8、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运动员不超过10人,领队、教练可由运动员兼任。每队所有队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由组委会统一购买,务必报名时身份证号码填写正确)。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竞赛组别按报名代表队数量,各录取前2名代表天宁赛区参加第十五届常州市运动会(社会组)5人制足球赛总决赛;凡获得分赛区团体名次的代表队,颁发奖牌和奖品;射手榜第一名各设最佳射手。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