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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经信委关于开展常州市2018年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的通知》(常经信节能〔2018〕114号)文件要求,2018年8月15日至27日,由常州市经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王洋、杨俊带队的监察组一行7人,对我区列入2018年常州市节能监察企业名单企业进行现场节能监察。
监察组通过查阅资料、查勘现场、调查询问、核查分析,对常州金源铜业有限公司、常州市双燕染织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节能监察。监察组详细了解了企业基本情况、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管理情况,并深入现场检查企业落实(高耗能)用能产品、设备及生产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
监察组对我区企业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通过这次节能监察能促进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高效用能,进一步推进节能体系建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