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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满意度和获得感为重点,积极拓展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加强部门衔接配合,紧抓办案质量,丰富法律援助工作的内涵。截至6月底,天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96件,其中民事325件,刑事71件,集体劳动争议9批次,涉及人数280人。接待来访群众520人次,12348平台电话咨询1049人次。
一是精准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紧紧围绕省厅“法润江苏、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利用“农民工学法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328政法宣传月启动仪式”、“4.8司法日”等法治宣传时机,以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困难群众、特殊人群等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广场法治咨询、调查问卷的形式,发放《法律援助指南》、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宣传资料5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二是部门协作,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严格落实市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常州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与区公安、检察院部门积极协调,扩大刑事指定辩护的范围。与区法院会商,推进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与天宁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通知辩护的情形之外,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一律由区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律师。1-6月份经公检法部门转交的刑事法律援助申请案件为14件。
三是夯实平台,落实律师值班制度。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律师为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紧抓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效。开展2017年结案的法律援助卷宗全面审查,共检查卷宗400余本,对卷宗中缺漏项进行补充,对不规范的地方予以整改。继续加大对卷宗质量的监管,对照案件评分标准逐项核查,切实提高受援人的满意度。
五是培育社会组织,推动服务向基层延伸。在丽三社区建成全市首个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层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作用,为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的,与其预约时间,上门办理相关援助事项,代其转交申请材料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核,真正做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零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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