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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时效方面,对于需主动公开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重大建设项目相关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对于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该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法律、法规、规章对项目法人单位公开项目信息作出明确规定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还要依法对项目法人进行监督。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