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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常州市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及创新示范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发改〔2018〕59号)精神,经研究,推荐常州军民融合产业园申报常州市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园区。现将其申请材料随文上报。
特此请示,请予审核。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