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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常州横塘河湿地(东方西路-沪宁铁路)西岸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青街〔2018〕9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常州横塘河湿地(东方西路-沪宁铁路)西岸景观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东至横塘河、西至规划道路、南至沪宁铁路、北至东方西路,项目占地面积56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园路广场铺装、运动场地建设、配套用房建设以及停车场地等工程。其中:绿化面积38470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5535平方米,广场铺装2010平方米,停车场235平方米,配套建设一座公厕。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988.62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6880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