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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郑陆镇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郑政发〔2018〕10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郑陆镇生态环境,原则同意郑陆镇2019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初步方案,并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整治范围涉及10个村8条河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横河、北排河、申浦河、红光河、后底河5条黑臭水体进行河道清淤,水草打捞,垃圾清理,岸坡整治及绿化,建造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沿线村庄小区生活污水,对沿线工业企业开展达标整治。对朝阳河(羌家村)、竖河、焦溪中心河3条河道进行清淤整治。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4314.68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6757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