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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常天雕街〔2018〕112号《关于新建正衡中学天宁分校(一期)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适龄儿童就学条件,确保义务教育的推进与落实,原则同意实施新建正衡中学天宁分校(一期)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雕庄街道,劳动东路南侧,雕庄路西侧。项目用地面积266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食堂等教学建筑,配套建设辅助用房,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室外活动场地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14964.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517.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8.21万元,基本预备费1108.46万元。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雕庄街道办事处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67561)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