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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紫荆公园东侧、横塘浜引排河两侧地块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18〕8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紫荆公园东侧、横塘浜引排河两侧地块绿化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紫荆公园东侧、横塘浜引排河两侧地块内,不涉及新增用地,总绿化面积17839平方米。主要对紫荆公园东侧、横塘浜引排河两侧地块实施景观绿化工程。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1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万元,其他费用16万元,预备费17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
项目从2018年10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2个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56024)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