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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你单位常天法〔2018〕59号《关于报批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郑陆人民法庭改造装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郑陆镇基层法庭功能,拟同意实施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郑陆人民法庭改造装饰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郑陆镇施家巷村,建筑面积1550.2平方米。项目内容为门窗更换、雨污水改造、新增消防楼梯等改造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和安检系统等智能化工程。
三、该项目功能包括立案大厅、3个法庭、食堂及餐厅、安检区、档案室、职工活动中心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778.4万元。其中:改造装饰工程费345.4万元,设备费用300万元,其它费用75万元;基本预备费5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备案号:201832040200000209};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办理消防、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从严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5145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