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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单位常天综治〔2018〕16号《关于天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装修改造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实施天宁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科技促进中心辅楼B座一楼,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项目内容为功能调整、室内装修和智能化系统等综合装修改造工程。
三、该项目功能分为大厅及各类业务用房,其中大厅主要设置10个天宁区信访接待窗口和10个天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业务用房包括集访接待大厅、纪检接待室、联合接待室、集访接待室、温馨谈话室、心理干预室、情绪宣泄室、视频调解室、档案资料室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262.17万元,其中,装修工程费用123.84万元,智能化工程费用50万元,办公设备设施等费用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85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2.48万元。该项目所需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筹措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备案号:201832040200000227};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单位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办理消防、建设等各项法定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从严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4968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