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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章家浜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青街〔2018〕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提升河道水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天宁区青龙街道章家浜清淤工程。
二、项目位于青龙街道,西起东风村委,东至章家浜泵站,在东方大道两侧。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河道清淤工程总长1.2千米,清淤土方13368立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4万元,其他费用19万元,基本预备费7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实施计划。项目从2018年10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3个月。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天环审〔2018〕94号};天宁区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45600)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