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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郑陆镇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18〕6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郑陆镇生态环境,原则同意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郑陆镇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二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整治范围涉及4个村7条河道(不包含新沟河)。在原有河道内实施,不占用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朝阳河铺设de225PE污水管150米,安装生态木桩200米,住户接管100户;连家沟、长头沟、翁家浜、家西河铺设de110PE污水管260米、de225PE污水管4200米、de315pe污水管650米,河中架设D325x10钢管1420米,建造一体化预制泵站(1000m3/d)一座,建造一体化预制泵站(300m3/d)一座,建造钢筋混凝土截流泵站(300m3/d)一座,建造钢筋混凝土截流泵站(100m3/d)一座,住户接管620户,安装水生态修复机3套,建造生态浮岛900平方米;创新河铺设de225PE污水管300米、de315PE污水管35米,住户接管9户,安装水生态修复机1套;五台河铺设de225PE污水管2300米、de315PE污水管1150米,住户接管180户。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2196.0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天环审〔2018〕73号;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
六、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3266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