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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区郑陆镇关于上报郑陆留沟排涝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郑政发〔2018〕6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郑陆镇留沟排涝站工程。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闸站1座,节制闸采用直升式露顶平面钢闸门,单孔净宽为4.0米;泵站为单向泵站,设计流量为4.0立方米/秒,新建交通桥1座,净跨6米、桥面净宽5米;疏浚河道全长35米,底高程1.5米(吴淞高程)、河道底宽4米、河道边坡1:3、护岸口宽14米,护岸墙后与原地坪衔接;新增315KVA变压器一台。
三、主要技术指标
防洪标准为泵站建筑物按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满足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不受涝;抗震标准本区域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主要为0.10g,基本烈度VII度;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类别为III类;交通桥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
四、项目总投资797.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42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83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用26万元,临时工程费用81万元,独立费用108万元,预备费72.5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五、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土天宁分局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常国土资天函〔2018〕7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810003号);发改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发改局审批。
七、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8-320402-91-01-505316)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