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调整床位价格的请示》(常天红卫〔2018〕3号)收悉。根据常州市物价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常价医〔2016〕89号)以及常州市物价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价格的通知》(常价医〔2018〕44号)的文件规定,现重新核定你单位病房床位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本通知自2018年6月15日零时起执行,你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等工作。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天宁区红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房床位收费标准
科别
病区
楼层
床位分类
床位号
床位数(张)
收费(元/床日)
说明
一
双人间
113-114床115-116床117-118床119-120床
8
50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10平方,除符合基本床单原配置外,还设立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配备空调、电视,24小时冷热水,中心传呼、成套家具、活动餐桌、陪护床等;病区内设配餐间(配微波炉)、活动室等
二
222-223床227-228床229-230床231-232床
三
329-330床331-332床333-334床
6
3人间
101-103床104-106床107-109床110-112床
12
35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7平方,除符合基本床单原配置外,还设立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配备空调、电视,24小时冷热水,中心传呼、成套家具、活动餐桌、陪护床等;病区内设配餐间(配微波炉)、活动室等
201-203床204-206床207-209床210-212床224-226床
15
301-303床304-306床323-325床326-328床
4人间
213-216床217-220床
25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6平方,除符合基本床单原配置外还配备空调、电视,24小时冷热水,中心传呼、成套家具、活动餐桌、陪护床等;病区内设配餐间(配微波炉)、活动室等
4人间及以上
307-310床311-314床315床
9
单人间
335床336床
2
80
病房内每床使用面积15平方,除符合基本床单原配置外,还设立独立的卫生间和洗浴设施,配备空调、电视,24小时冷热水,中心传呼、成套家具、活动餐桌、陪护床等;病区内设配餐间(配微波炉)、活动室等
急诊观察床
316床-322床
7
10
加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