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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天宁区兰陵街道双浦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兰政〔2018〕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人居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兰陵街道双浦路道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浦前社区,东起浦南公寓、西至晋陵南路(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不改变规划用途)。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包括沥青路面改造面积1915平方米,全长152米、宽12.6米,人行道增设U型钢管护栏102米、加装抓拍监控1个。
四、项目总投资9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万元,监理费用2.6万元,设计费用5万,其它费用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5万。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实施计划。项目从2018年5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5个月。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号:201832040200000050};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8-320402-50-01-522902)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