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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兰陵街道办事处关于报批天宁区兰陵街道民丰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兰政〔2018〕1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兰陵街道人居环境,原则同意由你单位组织实施兰陵街道民丰路道路改造工程。
二、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天安河滨花园社区,劳动东路南至民丰桥。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包括沥青路面改造827平方米,长94米;增加路边台阶7米;加装抓拍监控5个。
四、项目总投资84.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万元,监理费用2.3万元,设计费用5万,其它费用3万元,基本预备费用4万。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兰陵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实施计划。项目从2018年5月开始实施,建设期限为5个月。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天宁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备案号:201832040200000049};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的招投标和重要材料、设备设施购置采购等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并按相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不得突破投资规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项目投资效益。
(项目编码:2018-320402-50-01-52293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