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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天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报批青竹苑B地块二期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开管〔2018〕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安置基地内勤丰村委、青峰村委及基地外勤业村委拆迁户的拆迁安置问题,原则同意由你单位负责实施青竹苑B地块二期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东至已建一期、南至新堂北路、西至业丰路、北至青业路,规划用地面积45938.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6178平方米,主要建设9幢高层住宅,配套建设2座小区变及地下室,同步实施环境绿化、道路、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780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面积82836平方米,地上公共配套及其他建筑面积1587平方米),保温层建筑面积(不计容)135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398平方米。地上住宅建筑采用装配式结构,装配率不低于30%。
三、主要技术标准
该项目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住宅;耐火等级为地上住宅耐火等级一级,地下室一级;结构形式为住宅,采用剪力墙结构,楼(屋)盖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结构使用年限50年;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由于采用预制混凝土装配式结构且主要建筑材料上涨,该项目总投资调整至54617.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96.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37.91万元,基本预备费4883.6万元,资金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五、实施计划
项目从2018年6月开始实施,建设期28个月。
六、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国土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决定书编号:3204012010HB0048、3204012017HB0035);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710016号);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常天环审〔2018〕1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七、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认真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八、该工程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编码:2017-320402-81-01-531169)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