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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的《青龙街道办事处关于呈报青业路(龙城大道-龙锦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天青街〔2017〕13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青业路(龙城大道-龙锦路)建设工程。
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西起龙城大道,东至龙锦路,总用地面积11331平方米,约合16.9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及交通设施工程。
1、道路工程:总长643米,道路红线宽度16米。
2、桥梁工程:新建1座单跨简支板桥梁,跨径25米,桥宽36.9米。
3、同步实施道路附属市政工程(地下管线、路灯、绿化等)及交通设施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标杆等)。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983.59万元,由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建设方案,落实资金筹措,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未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可研编制前,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需先行招标的,应先报送设计招标方案。
(项目编码:2018-320402-79-01-504733)
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