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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天宁区发改局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就党组领导班子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本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等意见和措施:
1.讨论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
2.领导班子关于加强自身党建的各项目标措施;
3.重大事件处置、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研究并决定本级党组管理干部的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事项:
1.副科级后备干部的推荐;
2.后备干部人选;
3.局党支部书记;
4.局内干部、职工的录用、聘用、任免、调动、考核、表彰、奖励、惩处;
5.区级以上荣誉候选人的推荐。
(三)研究决定局财政(财务)专项预算的编制原则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原则:
1.审定财政专项预算和编制;
2.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款项的支出;
3.其它有关经费使用的决定。
(四)局党组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集体决策的程序要求
(一)局党组会对全局“三重一大”事项具有最高决策权,其它任何形式的行政会或办公会都不得行使“三重一大”决策权。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主要按以下程序:
1.酝酿决策(会议前)
决策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专业性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或咨询、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实行公示制度;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的方式对议题进行仔细酝酿;提请领导班子审议的事项,均由提请科室按规定程序提前3天将有关材料送达成员手上。同时,会前需向区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全程监督。
2.集体决策(会议中)
会议中,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在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
决议时,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人员。有关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及代表等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3.执行决策(会议后)
“三重一大”事项经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抓落实。
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未完成的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领导班子酝酿、决策、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结合实际,在贯彻本意见的实施办法中对相关程序加以补充和细化。
三、决策执行的议事规则
1.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凡需党组会议议决的事项,不得以其它形式议决。
3.党组会议出席人数应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1/2,如有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出席人数需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
4.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和工作时,应首先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情况,其他同志不受委托不得越权代替。
5.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6.集体决策议决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会议表决事项,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1/2方可通过。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也可采取票决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方可通过。
7.凡前次党组会作出的决策,如需再次上会复议,必须有1名成员动议,并在会前征得2/3以上成员的同意,否则不得复议。
8.在讨论与本人及家庭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9.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部门和负责人。
10.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否则将按规定追究其个人责任。
1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有需要的,可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