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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价格检查局、举报中心:
现将《完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8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改进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建立健全并落实“三项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三项制度
(一)服务承诺制
1.服务承诺制是指各科室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职责分工,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服务对象)提供行政服务的有关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的制度。做到有诺必践,有件必复。
2.各科室应当遵循公开、诚信原则,做到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办事条件具体明确、办理程序简便易行,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3.各科室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提供行政服务的内容、时限与标准,并公开其具体职能、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行为规范和监督投诉方式等,以及其他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
4.各科室应以方便公众为原则,采取多种方式公开服务承诺,包括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编制、发放服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建立咨询和服务热线等。
(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本部门第一个接到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首问责任人”),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依法负责办理、答复相关事项,或引导、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办理、答复相关事项的制度。
2.适用首问负责制的事项主要包括:办理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登记,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咨询、投诉事项等(含通过电话、网络方式)。
3.各科室在承办首问事项时,应当根据本科室职能确定本部门首问责任内容,首问责任人应遵循热情、便民的原则,做到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提高公众满意度。
4.办事人提出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立即受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或答复;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事项需补充的资料等,并耐心解答对方询问;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告知,并及时将服务对象引荐给具体承办人办理;对需要相关科室配合办理的,应及时分送给具体承办科室,并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于不属于本科室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引荐至具体承办科室。
5.办事人提出的事项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说明情况,耐心解释,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帮助;遇到对政策理解有差异或提出无理要求的,首问责任人或具体承办人应坚持原则,耐心说服,做好疏导工作。
6.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现场办理的事项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服务对象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首问责任人和承办人等相关信息,登记事项应经服务对象签字认可;对于不能现场办理或答复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向服务对象说明情况,情况内容包括:首问责任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承诺办理或答复时间、监督投诉电话等。
(三)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科室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的事项,在承诺的办结时限内按时办结或答复的制度。
2.实行限时办结制应当遵循高效、规范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3.法律、法规对办理时限有明确规定的,办理时限可以少于规定时限;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各科室应当参照法律、法规对同类事项的办理时限规定,合理确定办结时限。
因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办结需要延期的,应当由受理事项的科室负责人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在时限届满前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原因和理由,并明确办结时限。
4.除应当当场办结或答复的事项外,限时办结时限应当从收到相关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计算。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办理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计算。
除当场办结或答复外,有关事项的办结之日为:出具书面办理或答复意见的日期;下达有关文书或颁发证件的日期;按照规定转报、上报审批的日期。
办理的事项依照法律或相关规定需要经过听证、招标、专家评审等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时限内的,但应当将上述程序所需时间告知服务对象。
三、保障措施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三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公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干部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责任意识
各科室负责人负总责,要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工作责任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本科室制度执行取得实效。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推进高效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严格监督机制
综合科负责推进和督查“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受理有关投诉处理。对执行“三项制度”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将实行严格问责,切实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听取公众对实行“三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服务型机关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