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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重大专项规划,负责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平衡。
(二)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有关人口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制定年度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对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目标考核工作。
(四)负责全区经济体制改革、企事业单位改制等工作,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负责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审核转报政府性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和审核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
(六)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区能源工作,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推进能源项目建设。
(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九)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区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定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发展评估工作。
(十)负责全区国内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负责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及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核、转报工作。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十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全区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价格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全面实施,负责全区价格工作的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区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街道价格管理工作。
(十二)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应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三)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权限参与管理收费项目,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参与减轻企业和农民工负担工作。
(十四)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十五)依法组织、指导全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十六)对依成本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制定或调整价格进行成本监审。
(十七)负责区旅游行业管理工作,对区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和指导。
(十八)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牵头推进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编制列入市、区两级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指导计划;推进全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负责有关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品牌创建工作,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服务业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挂区物价局、区旅游办公室、区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牌子。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计划目标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科、服务业发展科(旅游业管理科)、价格收费科、成本监审科。设置1个副科级直属行政机构区价格检查局;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价格举报中心。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1家单位。
3.机构编制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6名(含行政附属编制1名),机关事业编制5名,目前在岗2人,空编3人;价格举报中心事业编制2名,满编。
三定方案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价格检查局局长1名。目前全局领导职数情况如下:局长1名,正职领导1人(任纪委巡查一组组长),副局长3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市、区统一部署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大方向,紧紧抓住新时代发展的脉搏,坚持规划引领发展、目标引领方向、产业提升台阶、改革激发活力、项目驱动发展、环境提升保障,着力攻坚五项重点,扎实打牢六大基础,为加快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天宁贡献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服务业规划编制。2018年我们将大力推进服力业转型升级工程,瞄准“园、楼、文、云”四个时代,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服务业产业向高端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
2.创新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一是将紧跟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改革步伐,探索建立我区重大项目分类管理机制;二是注重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项目、传统优势产业项目三个类别项目的考核,加大对项目结构比例的考核力度,注重对各个板块引进的项目进行结构分析,引导各板块多引进产业类项目,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强化各类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梳理各项政策,在认真研究解读政策的上,重点摸查符合政策的相关企业,形成备查库,积极向上为企业争取各级各类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我们要在规划策划的基础上,找准我区产业主攻方向,研究制定一些操作性,引导性好的政策,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后劲。
4.突出产业载体建设作用。一是抓好集聚区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创建工作、特色小镇和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试点工作,实现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经济发展。二是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养生养老、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新兴旅游产业,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我区旅游业的发展能级。
5.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水平。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行并联审批、在线审批,着力构建透明、规范、高效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新机制,大力压缩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周期,通过取消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精简审批(核准)前置条件、合并立项前的规划审批事项、合并立项阶段的审批事项、简化咨询评估环节、规范中介服务等方式,努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流程简、服务效率高、成本费用低、投资环境优、发展活力强”的天宁政务服务新环境。
6.优化考核体系。考核体系将突出重点,根据经济体量、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各不相同,对单位进行分类考核,对板块进行差异化考核,对各板块下达不同的目标任务,使目标引领作用更加明显、有力。针对各个部门,要坚持常规工作和突破性工作并举,进一步激发部门工作的内生动力。
7.稳步推进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工作。实现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16.7万吨。以热电联产规划引导全区热电行业科学发展,逐步压减燃煤热电机组数量,努力完成燃煤炉窑(灶)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工作及上级下达的过剩产能压减计划等。
8.推进扶贫协作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牵头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实效,在组织领导、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携手奔小康行动等六个方面落实任务,切实帮助支援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9.加强监管稳定民生物价。继续加强物价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价格收费管理,特别是教育、旅游、房地产等行业的价格规范。做好12345平台上价格举报的受理及回复工作,针对经营者的注册地、经营地和发货地“三者不一”的举报,要强化联合办案力度,明确政策界限,准确处置案情,更好地解决民生价格诉求,稳定民生物价。
10.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遵循,强化对干部新常态新理念的培训,着力提升改革创新、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本领。一是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学习教育活动。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业务专题培训计划,准备请市发改委相关处室同志给我们天宁发改局做培训,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的综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能力过硬、凝聚力强的发展改革队伍。
四、天宁区发改局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内部会计管理,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分清职责,严明纪律,特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按新《会计法》和区财政结算中心管理要求,认真做到钱、账分管,职责分明。
(二)正常性经费严格按区财政结算中心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所有财务的开支和报销费用,经办人签字并说明支出用途后,由局长一支笔审批,按规定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的使用。
(四)收费款项严格执行区相关规定,按预算外资金核定的部门收费款项收取,严格按管理程序进行操作。
(五)对拨款、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严格保管。
(六)严格管理拨款单、空白支票和收费票据,有关收费票据的管理必须按票据管理办法进行,做好领用台账和缴销手续。
(七)建立定期、不定期内部财政检查制度,具体要求:
1.按区结算中心要求,按月进行账户处理,及时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及时清理各种债权债务及应收应付款。
2.及时查对现金、银行存款帐,对于未达帐款,及时查询和处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和结算中心对账,对个人保管使用的财产,因故损坏和遗失,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
4.在审核中发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以利于改进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八)对局内的数据、资料、信息等有关情况,未经局长同意,不得擅自向局外提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天财[2018]8号)填列。
发改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472.6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13.51万元,减少 2.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472.6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404.1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40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0.51万元,减少 7.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68.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7万元,增长 33.01%。主要原因是预计项目支出增加,加强文化宣传与扶贫力度。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数。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 472.6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81万元,减少6.4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43万元,减少17.85%。主要原因是2018年起退休人员的工资,单位只发放提租补贴部分,其他部分由社保统一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2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类)支出8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18万元,增长47.07%,主要原因职工提租补贴的基数、比列调增。
5.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6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 万元,增长33.01%。主要原因是加强文化宣传与扶贫协作力度。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发改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472.6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4.16万元,占85.51%;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68.50万元,占14.49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发改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472.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404.16万元,占 85.51%;
项目支出 68.50万元,占 14.4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发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472.6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3.51万元,减少 2.7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发改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40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5.5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30.51万元,减少 7.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行政运行支出 190.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23万元,减少 4.61%。事业运行支出55.51万元,比与上年相比减少29.58万元,减少34.76%。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6.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3万元,减少17.8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单位只发放提租补贴部分,其他部分由社保统一发放。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2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81.1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4万元,增长73.01%。提租补贴32.90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5.14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上调,职工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二)公共安全(类)
本年未安排支出预算。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发改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04.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4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54.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发改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404.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51万元,减少7.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404.1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4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 1.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2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8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发改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发改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54.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0.3 万元,降低0.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