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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信息部门的指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规定,现编制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本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根据《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文件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及时主动进行公开。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总计18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布30条,“天宁政企通”微信公众号公布15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切实做好法律法规公开工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主动公开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主动公开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
2. 加大支持政策及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公开项目申报政策和情况,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主动公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信息;主动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二)主动公开程序
对于公开的信息,本局均通过初步审查、专业审查和复核审查三道程序,进行专门的保密审查,经三级审查确认不涉密、可公开的信息才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索引号,并上传至政府网站正式公开。
公开信息正式在网站上公布后,本局及时对有关信息的纸质文档填写索引号,并进行汇总,定期及时移交区档案馆,目前2018年本局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档均已移交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局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同时,2018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接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后,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做好答复工作,但因办理复文涉及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这一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四是坚持网站管理督查常态化。将网站公开信息的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经常性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