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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和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情况,现编制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取得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进展。局办公室作为全局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做到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总结,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根据《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指南》文件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和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及时主动进行公开。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数总计6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布35条,“天宁政企通”微信公众号公布2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切实做好法律法规公开工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主动公开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提高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可控水平,主动公开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试行)》。
2. 加大支持政策及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公开项目申报政策和情况,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主动公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信息;主动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二)主动公开程序
对于公开的信息,我局均通过初步审查、专业审查和复核审查三道程序,进行专门的保密审查,经三级审查确认不涉密、可公开的信息才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索引号,并上传至政府网站正式公开。
公开信息正式在网站上公布后,我局及时对有关信息的纸质文档填写索引号,并进行汇总,定期及时移交区档案馆,目前2017年我局公开信息的纸质文档均已移交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同时,2017年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接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后,及时开展工作部署,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做好答复工作,但因办理复文涉及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依法不予公开。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目前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公开的信息以局行政及党委发文为主,发文中企业备案、请示类的发文所占比率较大,而此类发文因为涉及企业购买设备、投入产出等商业秘密而无法公开,导致我局公开信息整体相对偏少。
(二)改进措施。一要建立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科室,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核的内容,进一步落实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二要加深公开力度。对于局内各类信息,只要不涉密的均积极、主动、及时地进行公开,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