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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及2017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编制,并向社会公开。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规范公开载体,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十分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亲自主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副局长分管信息公开审核,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并确定具体联络人。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副局长审核,局长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我局根据《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按相关规定免予公开的我局均及时主动地进行公开,2017年度全局主动公开信息29条。
对于公开的信息,我局均通过初步审查、专业审查和复核审查三道程序进行专门的保密审查,经各科室审查确认不涉密允许公开的信息才按照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索引号,并上传到区政府网站正式公开。
公开信息正式在网站上公布后,我局及时对有关信息的纸质文档填写索引号并形成天宁区政务公开信息交接单,每月及时移交区档案馆,我局2017年度公开信息的纸质和电子文档均已移交。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的目标还需进一步明确,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继续加大审计公开的探索力度,对确定公开的有关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进一步规范公开的形式、内容和程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质量。
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