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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站环保局子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天宁区环保局联系。地址: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邮编:213001,电话(传真):0519-86657198。
一、概述
2017年,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天宁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区环保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条,其中,工作总结类2条、业务工作类25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材料1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该项工作工作量比较大,又没有成立专门相关科室,导致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知晓度还不够高,广大群众对如何正确的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了解得尚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进行。
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