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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宁区农业局紧扣“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三大一实干”活动的部署要求,积极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为种好常州农业、水利“幸福树”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统筹规划,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和办法等。在具体工作中,强化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调动每一个班子成员的积极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提高行政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坚持定期党组会议制度,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组织人事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遇有争议不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积极问计区法制办、法律顾问。
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牢牢把控合法性审查关。强化“两个必须”审核机制,即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局综合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把关后签订,确保真正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截止目前,已向法律顾问咨询法律事项23件。
三是配合上级条线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今年市农委纳入立法计划的有《常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和《常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为确保草案起草工作顺利进行,我局配合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工作。
二、简政放权,深化行政权力制度改革
一是践行改革,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行使。根据区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监管重心下移”的要求,我局梳理237项农业、水利条线行政处罚权力事项下放郑陆镇综合执法局行使,综合执法改革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二是践行改革,落实“不见面审批”走在前列。我局做好所有入网行政服务事项后台数据清理维护,将所有事项的关键数据、拓展信息等进行核对确认,同时积极对接区政务办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今年行政审批事项已在省“政务一张网”平台上开始办件,行政处罚等其余行政权力事项逐步从原“三合一”平台过度;细化、优化办事流程,做到每一个事项,都明确一个流程,明确每个节点,落实每个节点责任人,并建立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主动作为,“两个提升”不断深化。要求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内练本领,对相关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心中有谱;外树形象,态度和蔼,形象端正,有理有据,绝不推诿刁难,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建立人员培训、服务效能提升长效机制。全年收办各类许可5000余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35%,全部提前办结,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投诉等不良影响事件。
三、加强宣传,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
一是以上率下示范学。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重要内涵,深入学习把握中央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结合工作实际,开设科长讲法课堂,每月安排一名科室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给全局工作人员讲授一部法律法规,让局工作人员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
二是集中培训全员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区法制办、市水利局、市农委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班,5次35人次。帮助广大农业、水利条线系统干部破除认识误区,提升法治工作能力,达到了培训班的预期效果。
三是创新形式广普法。3月22日上午,我局在郑陆镇郑陆社区开展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进行节约用水以及水法律法规宣传现场布置了宣传展板,悬挂了保护水资源、水法宣传标语进行水法律法规宣传,并现场向居民散发节水相关资料及小礼品200余份。结合创安工作,全年开展培训3次,共计200多人次。在锦绣天宁发布2次创安信息,编制3期创安简报,常州日报刊登1次创安新闻。拍摄二期《农安行》并在常州电视台播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告示书34500份,林果、蔬菜、水产承诺书4500份,横幅160条,印刷采样单300本,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主动履职,注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水利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供社会化查询服务,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互联共享,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制度,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
二是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信件等载体,全方位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凡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依法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今年办结1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三是疏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行政执法关口前移。加强行政协调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把调解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认真履行行政调解月报表工作制度。
2018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坚持创新和发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转变服务方式,规范运行机制。一是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能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遵守职权法定原则,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二是提升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继续深化我局“三农服务一线’’特色工作,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加强我局农业、水利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提高队伍理论和实务水平。
二、积极依法履职,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见》,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二是切实履行行政诉讼、复议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履行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以“法律所依、服务经济发展、相对人所愿、职权所能”为原则,充分利用局机关在法律法规、政策资讯、专业知识、权威性地位及职能等方面的优势,围绕农业、农村、水利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适时灵活地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立体化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继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巡查工作,就巡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交流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普法教育,提升人员素质。一是强化法制培训,切实履行党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选优配强我局法制联络员队伍。强化法制机构人员法律知识的更新和培训工作,对全区农业、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在重点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和专题培训,促使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手段。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使之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踏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天宁区农业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