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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区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考核的通知》(常天府法〔2018〕1号)要求,对照《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天宁区机关部门2017年绩效评估和综合考核办法》和《天宁区区级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考核细则》,我局对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舆论宣传,深化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了局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程序以及违反决策规则的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上做到保证民主集体依法决策;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做表率,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努力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建立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通过邀请法律顾问共同研究渣土、广告、违法建设等复杂疑难问题积极发挥其审查、论证、把关等预防性作用;四是认真梳理城管权力清单,确定权力边界,明确工作职责;五是积极落实学法、述法、宣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均按规定进行了述法,组织全局人员开展各类学法活动,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按进度安排组织落实。
2017年,城管执法办案处理包括规划、市容、市政、环保、绿化等一般程序案件共1368起,已经有效结案案件1067起,所有案件均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2起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1起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行政诉讼案件6起,当事人撤诉1起,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其他案件仍在诉讼程序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全年无重大决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无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执法案件没有被判败诉的情形。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建设,明确目标任务
1. 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根据住建部、省、市“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的要求,成立法制工作组,负责指导、规范、监督日常行政执法案件查处,组织听证、通案、重大案件讨论、会商、案卷检查、评审等工作。分管领导带领工作组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检查督促,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充分发挥核心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 细化责任,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坚持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为依托,着力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监督检查和法制培训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体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以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为重点,依法、正确、全面地履行各项执法职能,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效能。通过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落实,同时考核奖惩,为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推进执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执法队伍建设。2017年9月底,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我局作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点单位,在执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将承受起更多的压力,担负起更多的责任。为适应新的发展需求,我局积极落实“大队善建、中队能战”的队伍建设思路,切实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力度,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视理论学习,先后3次组织开展“把事情做到最好”等大讨论活动,设立城管干部讲坛,登台演讲10余人次,汇编《天宁城管大家谈》,同时加强专业培训、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的比拼,通过举办座谈交流活动、队列会操活动、知识竞赛活动等,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4. 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坚持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坚决无证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2017年共换发执法证78人,新申领执法证15人,有8人因退休、岗位调整执法证已回收并注销。
(二)落实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
1. “执法通”平台高效运行。鉴于“数字城管”建设的不断深入以及部分事权下放的情况,联合常州移动、软件公司进一步完善“执法通”系统各项管理功能,增加办公管理、领导派单、案件督察、巡查拍照等一系列功能,新增渣土审批模块,在新的系统中,地块监管、案件处理、信访派单、通知下发等一系列功能成功上线,实现办案平台、办公平台双平台应用,有效提高执法效能,做到执法、管理过程可监可控,实现公正执法、阳光执法。
2. 积极开展学法普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中心组学法、部门办公会议学法、开展法治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以及执法体制改革后新增职能相关法律法规等。2017年中心组学法3次,选派1名分管局长和1名业务科室骨干参加区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在全区城管系统范围内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13期。同时积极深化同天宁区法院、检察院和其他职能单位之间的沟通机制,组织定期座谈、讲座、讨论会等,全体党员参加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职工法治素养。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依托城管“三进”活动,利用发挥媒体平台作用,通过宣传栏、发放传单、入户入店走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活动,营造社会互动、全民参与城管的良好氛围。
3.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照《常州市天宁区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天宁区区级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结合“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天宁区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运行涉及的事项认真梳理,共梳理行政处罚68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事项3项,同时全力配合区编办、法制办、政务办提供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运行流程图,不断完善各平台运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能。2017年,先后通过区政府网站、《常州日报》、锦绣天宁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60余条,“政风行风热线”上线2次,线上线下解答群众问题17个,满意率100%。
(三)落实监督机制,依法行使职权
1. 健全案件办理考核,深入开展案卷评查。落实中队法制员机制,负责管理执法案卷、执法文书以及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促进执法行为的不断规范,做到执法主体合法适格,法律依据正确无误,执法程序正当合法,行政决定适当合理,执法案卷规范完备。加大对文书制作细节问题的审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大对立案案件办理监督管理力度,对未结案件施行跟踪督办,防止“只立案不跟进查处”等情况,提高案件结案率。加大案件评查力度,每月公示案件处罚登记情况,将案卷审查情况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2. 贯彻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执法过程监督。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要求全体执法队员在执法活动中佩戴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中队随案件移送的视频,要求能反映两名正式队员,做到规范亮证并能够反映现场执法和文书送达的全过程,对执法视频进行审查并建立督查机制。确保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实现有序监管、有据监督、有迹可寻,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切实减少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
3. 落实投诉举报制度,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在群众投诉中了解民声民意,监测、分析、研判舆情,在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中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引导舆情。坚持把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上级单位批转的信访案件作为大事从快从实办理,2017年我局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58起,办结率100%。落实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处置主体责任,挑选12名政治素质过硬的年轻干部组建了“小水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网络舆情正确地加以引导,全年妥善处理中吴网、化龙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网络舆情34件,办结天宁区社会治理平台转交办件7起。
三、存在问题及2018年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办案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执法领域业务探索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8年我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向深入,促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