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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截至4月6日,常州市空气质量状况较去年明显恶化,在全省地级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中排名倒数第二。同时,我区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也异常严峻,PM2.5平均浓度6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0%;优良天数仅为63天,同比减少6天。
为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我区多次启动大气临时管控、重污染天气预警,同时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我区应实施管控措施的单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与市、区规定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龙城高架青龙西路出口东侧拆迁工地在作业过程中无任何降尘、抑尘措施,扬尘十分严重,拆迁作业完成后,现场建筑垃圾等未进行覆盖等控尘措施;九洲新世界、轨道交通中吴大道站、华宇常宁府、弘阳广场等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要求落实管控期间土方停止作业;郑陆融合发展区域周边连续发生垃圾焚烧事件:此类情况极大地影响了区域大气监测点数据。为切实落实市大气办《关于印发常州市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常大气办〔2018〕3号)及《关于公布2018年度大气重点管控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大气办〔2018〕2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各部门监管职责,依据市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7号)、区政府《关于印发“天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常天政办〔2015〕7号)的职责分工,现进一步明确区各有关部门在启动强化管控期间职责分工(见附件)。请各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我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年度重点任务。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各有关部门大气强化管控工作职责分解表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年4月7日
附件:
各有关部门大气强化管控工作职责分解表
序号
大气强化管控实施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领导
1
燃煤电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停产。启动管控时,
1.热电厂强化管控时,根据电力调度情况限产20%。
2.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分别按照无治理设施的一律停产,有污染治理设施的限产20%。
区经信局
刘 杰
2
强化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落实建筑、拆迁和道路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对扬尘治理不合格、管控措施不到位的工地实施停工整顿。启动管控时,全区所有建筑、拆迁工地禁止一切土方、拆除作业,禁止建筑工程施工喷涂、喷漆作业,对场地内裸土、未清理拆除垃圾实施防尘覆盖。
区建设局
区征收办
许建伟
季卫东
3
控制各类尘源。港口、码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煤炭、渣土、沙石等物料实现密闭化运输,严禁抛洒滴漏。启动管控时,全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港口码头停止起尘作业。
天宁运管处
张云良
4
加强道路保洁。启动管控时,加大道路换位机械化作业专项保障力度,对城市主次干道、主要支路等增加作业频次,提高道路机扫率和冲洗比例。严禁渣土车抛洒上路。严禁露天焚烧、露天烧烤等行为。
区城管局
王明亮
5
加强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管控。启动管控时,全区范围内所有油库、加油站在每年7-9月的8时至18时停止装卸油作业。
区商务局
许术易
6
对工业企业、加油站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对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措施进行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
天宁环保局
陆 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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