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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陆镇、各街道环保科、经发科:
2017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回访调研报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省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污染直排的小型企业进行清理整顿。2017年10月30日,省环保厅、省经信委联合制定了《江苏省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2017年11月15日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联合制定了《常州市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常环〔2017〕36号)。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根据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区经信局联合制定了《常州市天宁区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 常州市天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25日
常州市天宁区重污染小型企业
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
当前,一些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企业成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和难点。为切实做好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工作,确保落实中办和省、市、区政府提出的整改要求,根据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常州市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督促郑陆镇、各街道严格落实中办和省、市、区政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举措,扎实做好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环境水平,不断改善广大群众生活环境质量,更好满足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清理重点
(一)界定标准
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能满足稳定达标排放要求、存在污染物直排或偷排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小型企业。
(二)重点区域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对以下地区进行清理整顿:一是日常监管力量薄弱的城郊结合部、辖区间交界区域;二是群众反映强烈、信访投诉频繁的小型企业集中区;三是从经济发达地区淘汰转移落户的小作坊集聚区。
(三)行业范围
造纸、印染、电镀、农药、染料、涂料、油墨、有机溶剂、塑料造粒、石英砂酸洗、铅酸电池、炼铁、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印刷、家具制造等小型企业。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
(一)动员部署(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
按照常州市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环保局负责人、区经信局负责人、郑陆镇、各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清理整顿工作组。
请郑陆镇、各街道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中办和省、市政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清理整顿工作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区环保局、区经信局。
联系人:
区环保局:蒋翔峰;电话:88739621;传真:86657198;
区经信局:刘国强;电话:69660585;传真:86649953。
(二)全面排查(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郑陆镇、各街道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按照统一时间和要求对辖区内小型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区环保局负责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检查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办理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和达标排放情况;区经信局负责配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企业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相符性,认定企业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装备及工艺。
郑陆镇、各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对照排查企业经整顿后能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划,可否补办相关审批手续,能否稳定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分类,并梳理出清理类和整顿类企业清单。
(三)清理整顿(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1月10日)
对排查梳理出的清理类企业,郑陆镇、各街道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登记清理到位时间,实行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已清理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整顿类企业,要明确整顿要求、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确保按期完成。清理整顿工作情况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于2018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区环保局、区经信局。
(四)区级督查(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5日)
区环保局、区经信局将联合区“263”办组成督查组,对郑陆镇、各街道重污染小型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区级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区“263”专项行动的一项考核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依法严肃处理
郑陆镇、各街道要根据各自方案,区别情况分类处置,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扎实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对已核实的清理类企业,要依法依规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实行挂账销号;对整顿类企业,要明确整顿要求、时间节点、责任单位,确保按期完成。
(二)建立长效机制
郑陆镇、各街道要对重污染小型企业集群制定总体整治方案,建立由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网格长”的监管制度,明确网格督查员。对经整顿后拟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的,要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列入清理类名单的企业要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防止死灰复燃。
(三)加强宣传引导
郑陆镇、各街道要将此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公布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督促企业做好治污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环境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强化考核问责
区环保局、区经信局要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各项任务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清理整顿后仍发现辖区内重污染小型企业集群存在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常州市天宁区环境保护局综合科 2017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