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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天宁环境执法局、天宁环境监测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回应广大民营企业的诉求,更好地服务全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环办〔2018〕317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常环服〔2018〕16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天宁环保局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局各科室,天宁环境执法局、天宁环境监测站要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强化协调配合,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做法、细化举措,确保服务举措落地见效。
常州市天宁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1日
天宁环保局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环保职能作用,回应广大民营企业的诉求,更好地服务全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现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环办〔2018〕317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常环服〔2018〕16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1. 开展“环保服务月”走访活动。将2018年12月份确定为“环保服务月”。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区内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进行走访,增强民营企业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放服务企业联系卡,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倾听企业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困难诉求,提振发展信心,提供污染治理指导,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涉及环保方面的问题。
2. 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第四周的周三下午为“企业环保接待日”,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中层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企业来访,重点提供环评审批、法律法规、环境检测、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同时畅通各科室,天宁环境执法局、天宁环境监测站咨询电话,专人接听,专人解答。
3. 成立污染治理专家会诊团。根据民营企业需要,积极搭建平台,遴选第三方专家上门提供服务,重点帮助民营企业寻求治污良策,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高效治污水平。
4.破解危险废物处置难题。积极争取全市资源消纳处置我区工业危废,将全市具备工业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名单及时告知区内企业,对消纳处置确有困难的企业第一时间帮助联系处置单位,做到快速处置、快速消纳,切实破解危废处置难题,消除环境隐患。
5.实行差别化环境执法机制。针对民营企业一般性、轻微环境问题,对首次发现的,口头进行教育并提出整改建议;对第二次发现的,提出批评意见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屡犯、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进行立案处罚。
7.全面压缩环评审批时限。在确保环评质量的前提下,将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报告表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登记表由法定10个工作日改为即时办理、网上备案,为民营企业发展赢得先机。
8.建立差别化错峰生产豁免机制。根据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措施,对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及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免予执行停产、限产。对区内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向上申报,并积极主动争取纳入豁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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