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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天宁环境执法局、天宁环境监测站: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常政发〔2017〕155号)相关要求,做好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天宁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简称“普查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办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3.负责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审核汇总工作。
4.负责全区污染源普查联络工作,组织相关的宣传和培训。
5.做好天宁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普查办人员组成及相关工作要求
1.抽调王旭辉等5名同志到普查办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选调其他人员参加普查办工作。普查办主任由王旭辉同志担任。
2.此次普查工作将持续2年时间,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全职从事普查工作。
3.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应主动关心抽调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其后顾之忧,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抽调人员的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并在工资、福利、奖金等方面享受原单位同职级干部和同等人员待遇。
5.抽调人员的原行政职务、级别,及专业技术职务在抽调期间予以保留,并有资格参加原单位组织的干部选拔或岗位竞聘。
附件:普查办工作人员名单
常州市天宁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普查办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1
王旭辉
天宁环保局
2
潘 婧
环境监测站
3
仇婀娜
4
毛 晶
5
赵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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