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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号总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常州市天宁区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主要对常州市天宁区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17年度镇街非税收入征缴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安置房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调查。
2017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结构较为合理。全区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等税制改革政策,加强协税护税,依法组织收入,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67亿元,完成计划的106.65%,比上年同口径增长8.23%。其中区本级(含开发区、街道)收入43.81亿元,完成计划的105.92%,比上年同口径增长8.43%。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从严控制一般性消费支出,优先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三公”经费的支出持续下降,因公出国(境)费同比下降29.57%;公务用车购置费同比下降48.83%。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占财政支出57.60%,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6.76%,高于财政支出增幅1.7%。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度目标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尚不全面。当年存量债务利息支出1232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67万元未列入年度预算。
(二)预算执行尚不规范。动用当年预备费3800万元未履行报批手续;年末将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4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调剂2969万元调剂作他用未在预算调整方案中列明内容和原因。
(三)预算支出进度尚不合理。全年分季预算支出进度分别为19.47%、19.63%、24.53%、36.37%,预算支出均衡性不够,年底支出压力较大。
(四)各街道部门预算未真正建立。各街道年初预算尚不完整,只是反映预算内财力安排情况,部分非税收入游离于预算监管之外。
(五)区本级财政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库。2017年区财政局相关账套结存的利息收入6305.56万元尚未缴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抽审了4个区级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从审计情况看,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编制及对外公开逐步规范,部门预算完整性逐步增强。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执行不严格,导致预算与决算金额差异较大。区环境保护局年初项目经费预算支出44.80万元,当年决算支出405.11万元,超预算360.31万元,超幅804%;区教育文体局年初预算中编制上缴上级支出3800万元,当年未执行,年末项目决算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3884.92万元,但年初无预算。
三、镇、街道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镇、街道非税收入实际征收金额42271.30万元,应解缴国库非税收入为39003.81万元,实际缴库金额25770.29万元。其中主要问题有:
(一)应入库非税收入未及时解缴国库。2017年镇、街道尚有13233.52万元未及时解缴国库。
(二)非税收入缴库核算不规范,存在虚列支出。部分街道非税收入缴库时挂“其他应收款”处理,年底结算财力时虚列其他农林水事业支出4023万元、财政性基金支出57万元冲减“其他应收款”。
(三)将预算内资金转入预算外专户。部分街道将预算内安排机关事业经费368.44万元转入预算外专户。
(四)非税收入票据使用不规范。部分街道开具往来结算票据向对方单位取得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款1034.33万元,记入本单位预算外收入科目核算,未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及时缴库。
四、安置房建设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度全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投资支出共68075.15万元,其中在建项目共发生投资支出60848.98万元。截至年末存量安置住宅3685套(含在建)面积41.39万平方米。我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为市政基础建设、旧城改造及“两大新城”建设等相关的土地和房屋征迁工作顺利实施起了推动作用。
但审计发现,安置房建设管理中主要存在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建设成本不完整的问题。部分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土地征迁费用及间接费未合理分摊到建设成本中,涉及当年发生金额23207.99万元。
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采取措施,目前正在整改落实中。
五、审计意见与建议
(一) 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
一是进一步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深化财政与金融、科技与人才等政策联动,做好政策、资金、项目对接工作;创新扶持方式,综合运用产业引导资金、以奖代补、风险补偿、建立资金池增信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二是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突出“以票管收、以票控收”,全面提升全部政府性资金预算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理顺区与镇街财政分配关系,以“区镇(街)联动、利益下沉、责任共担”为总体思路,激发体制内生动能,强化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的激励作用,促进镇、街道未来财力加速增长。
(二) 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加快推进街道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尽快启动推进镇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细化预算,将预算资金直接安排到具体部门、单位和项目。三是要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预算资金调剂,提升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减少预算追加的弹性和预算支出的随意性。四是对上级下达的支出指标要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批复到部门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五是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清理财政往来款项,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专项结余资金。
(三)严格落实化债方案,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一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企业责任。合理区分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界限,建立公益性事业建设项目库,区分轻重缓急,分步推进实施。二是抢抓资产资源变现契机,实施滚动运作。加大地块推介、载体招商力度,加快地块出让、资产售让、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实现资金回笼。三是进一步规范存量安置房项目成本核算,合理结算、分摊、归集、结转已完工项目成本;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平台公司安置房委托代建、回购结算关系,推进平台创新商业化运作模式,拓展盈利增长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