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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天宁区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天宁区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交接办法》)二项制度。
《计划管理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对象的分类,审计方式,审计计划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内容,结合天宁区审计局实际情况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规定;《交接办法》共十五条,分别从适用对象、交接内容、交接程序及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区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项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天宁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规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