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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月6日,《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常发〔2018〕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为深刻学习领会《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推进全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明确了我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以及重点改革任务,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动纲领,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各板块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把《实施意见》学习宣传工作抓实、抓好、抓到位。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实施意见》中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为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加强学习和宣传
开发区、镇、街道以及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意见》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作为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要求的重要前提,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创新完善工作思路、强化细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通过开展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和企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努力使《实施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和学习贯彻、狠抓落实的优秀经验做法,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
三、积极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开发区、镇、街道以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以创新工作方式解决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板块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行业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意见》,梳理各自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区安委会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各地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请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将学习宣传《实施意见》情况于2018年7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联系人:范艾茜,QQ:424764337。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