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的责任。检查监督全区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管理和工作指导,归口管理部门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协调重点部门开展全行业服务业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税收、外经外贸、科技、文化、资源环境妇女儿童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五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产业、民营经济、新兴产业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收集提供横向信息资料,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全区农村乡镇、行政村及社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区第一产业经济核算工作;开展有关专项调查,对全区农业、农村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监测;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审核评估数据质量,进行分析研究;归口管理农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统计。
(九)统一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检查、审定、管理各部门发布的、新闻媒介引用的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数据。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内设机构: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工交投资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科、社会事业科。
(二)下属单位:综合抽样调查队。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工交投资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科、社会事业科。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综合抽样调查队。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天宁区统计局。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紧扣目标,提升服务大局能力
1、加强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围绕市委、区委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搜集整理各类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和趋势的统计数据,认真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进度分析;加强对实体经济运行情况特别是主导产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前瞻性、针对性的预警监测报告。
2、拓宽统计服务领域。发挥统计信息资源优势,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开发运用统计数据,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的解读、分析和运用能力。开展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综合分析,密切关注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的排位变动情况,注重与结对竞赛区分析比较优势、劣势、差距和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建议。
二、夯实基础,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
1、继续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在通过省局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标准、提高要求、提升水平,对照省、市达标验收方案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努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街道、企业规范化进一步细化验收标准,通过现场培训、检查督促等有效措施指导基层做好统计规范化建设。
2、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结合全区新进统计人员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分专业、分层次开展统计业务知识、信息分析写作、应用程序操作等各类培训,培训内容紧扣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有效加强统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
三、强化措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加强统计业务考核。修订完善各专业统计业务和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定期公布各镇、街道考核结果,加强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审核,促进各地夯实基础,改进工作,提升水平;加强数据质量评估,对各镇、街道上报主要经济数据按照数据的逻辑性、匹配性和支撑性进行科学评估和核定,真实客观反映各地发展水平。
2、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按照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开展统计督查、监审,对工业、投资、贸易等重要专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重点对企业拒报、瞒报、漏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为提高数据质量奠定基础。
四、统筹兼顾,完成重点统计调查任务
1.精心组织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
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普查政府行为,提高普查效能。围绕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关键领域,重点对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楼宇经济等开展摸排,摸全单位个数,统准企业数据,真实客观反映全区二、三产业总量、结构和效益。
2、全面完成第七次投入产出调查。认真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组织被调查单位参加业务培训,密切关注重点企业,抓好宣传动员、组织填报、数据审核等各个流程,保证源头数据准确无误,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第七次投入产出调查。
五、强化管理,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党的纪律,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扎实工作、勇于创新,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加大统计内部管理力度。健全学习制度、管理制度,从细从严规范日常工作,提升能力、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打造“团结、求真、创新、争先”的天宁统计精神。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29.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89.14万元,增长39.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及非税市局拨款的增加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14.9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64.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6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5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的调整。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15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万元,增长109.83%。主要原因是市局派遣人员工资的增加和相关调查经费的增加。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数。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514.9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5.5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开展统计事务面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推进全区统计业务系统建设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6.65万元,增长40.3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及人员费用增加和市局拨款各项调查的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万元。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 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6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65.57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5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万元,增长109.82 %。主要原因是市局人工资增加与调查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14.94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64.01万元,占70.69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150.93万元,占 29.31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14.9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4.01万元,占70.69%;
项目支出150.93万元,占 29.3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029.8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89.14万元,增长39.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及非税市局拨款的增加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6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6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57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员和人员费用的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计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7.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36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
2.统计事务事业运行支出145.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0.92万元,增长26.93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和其它社会保障缴费的增加。
3.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2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万元,减少16.17%。主要原因是社招工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9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65万元,减少79.9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实施,退休人员部分工资发放由财政统发改为社保统发,经费渠道发生调整。
2.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62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5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9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减少1.61万元,减少13.93%。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障经费列支口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0.56万元,增长35.33%。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基数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2万元,减少25.48%。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障经费列支口径调整。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88万元,减少18.68%。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障经费列支口径调整。
(四)住房保障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2万元,减少8.45%。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产生的差额。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37.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万元,增长93.97%。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以及新老职工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364.01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36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57万元,增长21.9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员和人员费用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64.01万元,其中:
(二))公用经费5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统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1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3.7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天宁区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的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5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8万元,增长136.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与差旅费的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4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此件公开发布)
/uploadfile/cztn/2018/0801/20180801093914_297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