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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天宁区统计局印发了《统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责任区分。
《清单》明确了党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局长是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局党组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清单》共分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三个部分,进一步明晰了责任内容,强化了责任担当。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