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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大政务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开放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预期引导,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最新政策,同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政策亮点等。及时公开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等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通过电话、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权益记录。(区人社局牵头落实) 按月转载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围绕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传达政策意图,同步深入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增强宏观经济引导,提振市场信心,稳定社会预期。(区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媒体推送,及时公布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月(季、年)统计资料,诠释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统计数据,注重反映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新经济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社会民生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效益、结构等成效方面的内容,正确引导社会各界认识经济形势。(区统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转载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及政策解读等内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并将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文件按权限通过网站公开,实时更新年度内收费基金政策调整情况,切实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公开力度。(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电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区经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区重点项目,建成规范统一的并联审批平台体系,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天宁区建设项目信息共享、网上审批系统”平台,做好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公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及办事指南、咨询互动、政策文件及表格下载等功能,对外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区发改局、政务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国家关于PPP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公开要求,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做好PPP项目推介的公开工作,促进入库PPP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区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重大改革事项落到实处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各类清单。全面落实省、市、县权力清单“三级四同”(即省、市、县相同权力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其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统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底实现8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不断完善政务服务网功能,年内对接完成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网上公共支付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区编办、政务办等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农业经济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春耕生产、夏管、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段农业生产指导信息。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及时公布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工作信息。公布本地农产品参加各级各类农业会展情况。公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情况。(区农业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债务限额、政府债务余额等有关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和资产信息等情况;在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同时,公开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区财政局及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供需结构优化升级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深化“三位一体”发展战略 落实“中国制造2025”常州行动纲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试点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及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等,加大支持政策及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围绕《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加大科技创新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科技创新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等公开力度,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制定并公开发布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在资金安排、下达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注重收集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定期转载或发布国家、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分析报告,分季度发布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布常州市市长质量奖和常州市名牌产品企业名单。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质量违法等案件查处情况。及时转载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公开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全文。加大网络市场监管,推送网络市场监管协同治理信息公开。发布电信、保险、金融、旅游、住宅装修、品牌消费集聚区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信息。推进商标品牌战略信息公开,开展“聚焦品牌、助力创新”系列活动和商标战略奖励资金申报活动,积极参与省政府“金风奖”、企业“金帆奖”评选,加大政策发布和宣传推广力度。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加强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培育地理标志商标信息发布。(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民生保障和改善 (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及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做到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依托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进行信息核对,做好低保对象申请、审核、审批等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低保资金。(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大气、水等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按照江苏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要求,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的全过程主动公开。及时公布各级河长办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区环保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中等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等重点项目的信息公开;做好天宁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天宁区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各级各类评优评先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报告发布;严格落实财务信息公开要求,深入推进招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公开;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区教育文体局牵头落实) 积极做好基层综合医改进展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深化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综合卫生计生监管等工作信息。充分利用市级医疗服务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和客观评价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运行、质量安全、技术水平、诊疗行为、医疗费用等内容;定期公开公共场所、酒店、美容美发、小区二次供水等单位检测结果。(区卫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定期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及时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力度,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建立食品药品“黑名单”曝光台,不断推进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用好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适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和典型案例,加大政策解读、科普宣教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署,推进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推动食品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按要求配合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和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风险防范和市场稳定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做好中央、省、市金融改革发展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资本市场运行、互联网金融、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国内外舆情,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针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重点群体,以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及时公开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区金融办、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跟踪关注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运行动态,强化房地产政策宣传,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结合群众信访投诉情况,开展房地产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规范市场秩序。(区房管局牵头落实)
(三)围绕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规、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日常监管执法的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区安监局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把2017年作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年,加快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年内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单位负责同志年内对政策解读工作至少进行1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政策解读的一系列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落实《关于强化政府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单位政策解读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对区政府出台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原则上都要开展政策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主动带头解读政策,通过出席新闻发布会、参与在线访谈、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传递权威信息。各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进一步畅通网上服务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在本要点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