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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街道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自查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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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年内安全生产防范工作,12月5日,兰陵街道结合辖区企业的情况,着力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高层建筑、餐饮行业等,作为开展此项工作的重点。对排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和梳理。街道全面发动企业,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自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企业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针对性没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街道将采用“约谈”等形式,督促其认真开展,确保安全。街道督促企业主动、自觉地上报的隐患自查自纠清单,以便于街道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目前的安全现状。对不及时或不准确上报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内容的或上报质量较差的企业,街道做好指导、服务、跟踪工作,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