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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天宁区发改局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辖区内的25家公办幼儿园(含普惠性公办幼儿园)进行认真核查,逐个对接,全面调整收费标准,经统计,按规定可上浮收费比例的幼儿园有8家,其中合格幼儿园1家,市优幼儿园1家,省优幼儿园6家。并对其进行严格把关。本次2017年公办幼儿园收费情况统计填报工作于8月18日顺利完成。并为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起到有效监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