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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天宁区司法局以推进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以司法为民为工作宗旨,立足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体系,通过梳理政策法规、明确服务事项、提优服务质量三个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依据,梳理政策法规。在行政权力事项“三级四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行使权力、提供服务有法可依。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区司法局认真梳理上级下发的各类政策法规,尤其列明区级层面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突出天宁区“十五分钟法律援助圈”,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特色亮点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和网络平台、畅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夯实制度基础。
二是强化范围,明确服务事项。结合“四个全覆盖”提质增效,总结归纳出人民调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以及特殊人群等服务全过程中的各类因素,获得符合均等普惠、公益可选的公共法律服务特征的事项共计6类,并列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在此基础上,区司法局编制了办事指南,重点攻坚完成了服务事项流程图。
三是强化规范,提优服务质量。及时响应群众法律需求,为基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区司法局严格依据《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指南》和《司法所建设导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培训,为工作人员提供准确规范的业务指引。按照“五公开”目标,编制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草拟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上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