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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文明城市建设总评迎测工作部署,着力解决当前物业管理小区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升文明程度,根据《关于建立我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的通知(试行)》(常房发〔2014〕27号)、《关于开展天宁区文明城市建设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天建指〔2017〕4号)、《关于开展“文明楼道、和美家园”主题活动的通知》(常房发〔2017〕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制度,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参照文明城市建设考核标准,以“市级指导、区级落实、街道协办、业主参与”为原则,实行日常动态管理、季度汇总反馈、年度综合评定,加强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工作,健全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监管评价机制。
二、登记备案
建立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登记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受委托的物业服务项目委派项目经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委派项目经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和区房管局提交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由区房管局统一建立项目经理数据库,项目经理的登记材料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档案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离开原岗位,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应在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镇、街道和区房管局提交情况说明,并同步变更新的项目经理相关信息。
三、考核标准
详见附表《常州市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评分表》
四、考核方法
以100分为考核基准分,按《常州市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评分表》的评分标准进行加减分,每季度对考核的计分进行统计排名,年末按四个季度平均分值计算全年综合分值。对项目经理的年度考核记分内容相应录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信用档案。
村、社区每周巡查物业管理项目,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并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对巡查发现问题不整改,不配合的项目经理实行双倍扣分,并上报镇、街道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但积极配合,整改到位的项目经理,可不扣分,对城市长效管理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突出表现的项目经理上报加分。
镇、街道每月巡查物业管理项目,并依据考核标准对项目经理进行扣分,每月统一汇总扣分情况并报送区房管局,对问题拒不整改的项目经理除正常扣分外,一次性加扣10分。对积极配合整改的项目经理,可减免扣分,对配合镇、街道工作,表现突出的项目经理实行加分。
区房管局成立抽查(督查)小组,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实行抽查(督查)考核,依据考核标准对项目经理实行扣分,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将视情况除正常扣分外,一次性加扣10分到20分。对积极配合并整改到位的不扣分,对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经理给予奖励和加分。对在市级文明城市检查中扣分较多的,将视情况一次性加扣10到30分。对在全国文明城市总评迎检等重大检查活动中扣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况一次性加扣30分到50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区房管局对每季度计分统计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项目经理综合考核评分作为项目经理及其所在企业、所管项目评价的依据。根据考核分值设立项目经理评分等级。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等级;80分至90分(含80分)为优良等级;70至80分(含70分)为良好等级;60分至70分(含60分)的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对不能认真履职,管理效果差,考核分值低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年度综合评价不合格或一次性扣减40分(含40分)以上的,二年内不得在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上任职,记分情况在其所管项目进行公示,同时书面告知镇、街道、业主委员会及项目经理本人,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重新更换项目经理。取消所在企业、所管项目当年各类评先进、优秀的参评资格,并上报市房管局扣减该企业信用分。在该企业参加全市招投标过程中出具《物业管理项目出现重大问题告知书》。
2.年度综合评价合格或一次扣减20分以上40分以下的,区房管局告知项目经理和物业服务企业,责令规定时限内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一年内不得在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上任职(企业应当另行委派项目经理),并取消本人及其所在企业、所管项目当年各类先进、优秀的参评资格。并上报市房管局扣减该企业信用分。
3.年度综合评价良好的项目经理,不得在本区范围内同时管理2个物业服务项目,一经核实将取消本人及所在项目当年各类先进、优秀的参评资格。
4.年度综合评价优良或优秀,区房管局将进行表彰,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书面告知镇、街道、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其所在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市房管局按等级给予信用加分。
5.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企业未及时向镇、街道和区房管局提交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表、变更信息的,直接一次性扣30分。当动态考核分值触及70分的,区房管局将书面警告项目经理,约谈所在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项目经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关键岗位,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考核,是提高项目经理服务水平,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保障。
1.加强管理,认真考核。区房管局是物业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应结合天宁区实际情况,完善管理考核机制,推进管理考核信息系统建设,指定专人负责天宁区项目经理管理考核工作。镇、各街道、社区是物业属地化管理最核心最基层力量,要抓好属地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项目经理的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客观评价每一名项目经理。镇、各街道每季度次月15日前向区房管局汇总报送上季度本辖区内项目经理的检查考核情况。
2.强化培训,切实履职。项目经理管理考核既是加强行业监管的常态工作,也是项目经理自我提升的契机。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经理的委派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经理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升项目经理素质。各项目经理要认真履职,对照考核清单,以业主满意为目标,加强学习、严于律己、带好团队、管好项目,不断提高管理物业、服务业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附件:常州市天宁区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考核评分表/uploadfile/cztn/2018/0110/20180110173229_89616.xls
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