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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主要职能
⑴负责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
⑵负责制定全区市容、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考核。
⑶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⑷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联合执法,管理城管监察队伍;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协调、考核。
⑸负责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和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竣工交接验收工作。
⑹负责城市管理的信息交流、人员培训以及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⑺综合协调全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考核和评价办法,并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牵头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⑻负责受理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确定处置的责任单位,及时指挥、派遣和协调。
⑼负责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宣传教育、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工作。
⑽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⑴办公室(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各职能科室的综合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进展情况;负责党政事务工作以及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计生等工作;负责本局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建议与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财务、劳动工资及各类报表统计等工作;负责局行政事务、资产管理及后勤服务工作。
⑵市容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道路临时占用的市容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设置店招店牌、横幅、气球、气模等广告设施的市容许可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市容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⑶综合管理科(综合考评科)
按照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负责全区的城市管理考评工作,在一定周期内进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和流程评价;对所受理信息任务的处置情况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核查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汇总;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法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协调、监督、考核及业务指导;负责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⑷监督受理科
建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基础信息数据库和标准化样本库;对城市管理各类信息进行分析、分类、处理、立案、销案;负责受理平台的维护和升级;负责做好用户建议、投诉和咨询等业务的受理登记和处置结果的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对受理人员的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核查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城市长效管理内容的解决和落实情况。
⑸指挥协调科
负责对所受理和巡查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确定处置的责任单位,及时指挥和派遣,并将办理结果向市、区受理中心反馈;负责对城市管理较为复杂的问题进行分析认定、跟踪、指导和协调,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纳入部门决算的单位3户,其中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本级(行政)1户,基层决算单位2户。基层决算单位分别为: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天宁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常州市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天宁城管局深入推进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整治,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示范路和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创建,城市面貌和功能品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城市长效管理基础得到夯实
1. 基本完成市政府督办项目整治任务。我区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的三个重点问题通过整治、巩固、长效,现已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九龙新世纪周边日常保洁已基本实现达标,流动摊贩基本杜绝,市场沿街店面的物品堆放统一不超出门线范围,目前红梅街道城管科已安排8名队员进行定点常态化管理;竹林东路路面修复、店招店牌美化已经完工,26个亭棚已经拆除,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现象已基本杜绝,交通状况大为改观,沿街道路容貌显著提升;朝丽路超市广场棚户拆除整治工程,面对经营户的不理解,茶山街道、城管科、社区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于9月28日提前完成整治任务,超市广场棚户区13间亭棚已全部拆除,同时平整规范亭棚拆除后的停车广场。10月份开始,三个市委督办重点问题已进入常态管理阶段。
2. 城乡一体化考核工作顺利展开。郑陆镇划入天宁区以来,经过去年年底及今年年中的市指挥中心两次大的考核,考核成绩稳定,在全市排名靠前。自2015年底,我区就着手积极落实部署城乡一体化考核工作,一方面采集城乡一体化考评基础数据库及网格范围图,另一方面积极与郑陆镇的长效管理部门对接,加大对郑陆镇的督导力度,研究并出台了《天宁区郑陆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同时,着力对接区、镇两级平台网络,加强与郑陆镇三级平台相关联络人的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传达,及时整改,推动城乡管理一体化,完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今年来,郑陆镇高度重视城乡一体化考核工作,对照《天宁区郑陆镇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城乡一体化考核办法》,细化管理标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整改工作。
3. 彻底解决中吴大道绿化空秃影响安全问题。2016年3月,常州电视台社会写真曝光了天宁区中吴大道(丽华二村段)绿化隔离带多处空秃、缺株问题,此问题实际已存在多年,区建设局虽多次进行了隔离网维修、绿化补种,但是屡遭破坏,收效甚微。 7月20日,8月5日分管区领导两次就此事召集区城管、建设、规划,相关街道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就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召开协调会,听取各方意见,在原整改方案增设人行横道,规划不能许可的情况下,会议最终确定方案是由天宁区建设局负责在此处增设钢结构隔离护栏。目前,隔离护栏已经全部架设完成,该路段绿化已补种完毕。因钢结构护栏一般人很难攀爬通过,行人无法再从此处横穿马路,该路段绿化带多处空秃、缺株问题也得到彻底解决。
4. 开展城市长效管理“整治月”活动。为有效解决我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升城市长效管理水平,区主要领导多次对重点问题进行现场调研。5月31日,我区召开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推进会,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6月起,由区分管领导亲自挂帅,在全区开展城市长效管理“整治月”活动。整治月期间,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立足长效、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结合工作实际,部署整治计划,在攻坚全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等薄弱环节基础上,还推进全区夏季夜市容整治,开展故园路、翠竹新村集中整治,达到了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效果,努力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形成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市容环境面貌得到提升
1. 高架沿线综合整治及“9313”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江苏省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及市领导指示要求,我区自8月开始开展高架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此次整治,我区所涉及街道都制定了整改计划,目前,雕庄街道原整改任务已完成,后增加的两个项目,雕庄城管中队大楼已整改完毕,广田服装、赫捷伦服饰有限公司大楼整改正在进行中。青龙街道严格按照市委要求自查自纠,彻底摸排问题,最终确定整改涉及新丰苑、青南苑、青北苑、常发豪郡等小区的585户居民及龙城大道高架、青洋路高架多家企事业单位。青龙街道克服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的实际困难,严格按照整改计划逐步推进,目前新丰苑小区、高架沿线企事业单位已全部整治完毕,青南苑、青北苑、常发豪郡三个小区正在整改中。红梅街道31户问题已整改5户,剩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除了高架沿线综合整治,我区“9313”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也在有序展开。今年我区“9313”工作进展顺利,总投入约1388万元,预计年底前能够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达成目标。郑陆镇的4个整治项目(分别是施家巷村委的施家巷村,河西村,河南村以及黄天荡村委的白洋桥村,均属于城郊结合部)均已进入收尾阶段;青龙街道徐家村和余家塘已完成部分围墙重新粉刷、坑洼道路修复,绿化补种和修葺工作正在进行收尾;茶山街道王家村和石柱头村已完成了道路硬化,部分易涝地区重新铺设了下水道并安装了多处窨井,部分地区铺设煤气管道的工程正在进行中。25个公厕改造已分两个标段进场施工,预计11月底全面完成。
2. 大幅提升环卫保洁质量。一是实施了中心城区一体化保洁工作。根据天宁区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我区将中心城区道路两侧的门前三包区域纳入区环卫一体化保洁,作业内容包括道路两侧门前三包区域人工保洁、垃圾收运、垃圾桶的保洁、维护和更新。范围为东到青龙西路、丽华北路,南到中吴大道,西与钟楼交界,北到龙城大道,以及天宁区政府周边道路。此次道路一体化保洁范围新增项目由区审计局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审定,作业量为道板面积465646.69平方米、绿化面积23151.99平方米、垃圾桶528个,保洁经费及环卫设施更新费用约730万元/年。按照常州市区环卫作业服务招标文件中相关规定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经市、区主管部门同意,此次新增一体化保洁范围分为5个标段,纳入原中标单位作业,时间从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4日止。在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实施一体化保洁,实现了道路清扫保洁队伍的专业化、保洁作业的市场化,做到了管理主体统一、作业模式和标准统一、环卫设施设置统一,有效解决了道路清扫保洁的多头管理、推诿扯皮、保洁责任难落实的顽症。二是扩面道路机械化作业范围。按照常州市城管局2016年工作目标的要求,由街道负责保洁的和平中路、劳动东路等10条主要道路将实施机械化作业,6月1日起进行机械化作业专项考评。为此,区环卫处积极与相关街道协商,将街道所负责保洁的10条道路交由环卫中标专业保洁公司保洁,并纳入环卫统一的督查考核。
3. 确保夏季市容环境持续提升。7月份开始我区针对夏季期间流摊、夜间小龙虾店、露天烧烤摊占道经营等问题,扎实开展了夏季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各街道、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规范管理,切实加大夜市容的执法、保洁力度。会同属地街道、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夏季夜市容专项整治行动,各属地中队加强日常管理,重点对光华路和晋陵路交叉口、兰陵大厦门前周边烧烤摊、龙虾店、夜排档占道经营、噪音及油烟污染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全区主次干道的巡查和管理。共组织队员860余人次,劝阻及查处违法行为110余起。
(三)城管执法力度得到加强
1. 加大新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按照区政府属地管理、坚决遏制、露头就打的原则,继续加强对新建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落实控建拆违网格化管理模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凡违必拆、即违即拆”,力求将新建违建全部消除在萌芽状态。8月起,按照《常州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属地街道为主体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排查摸底,执法大队在严格查处新建违建、“零容忍”的基础上,加强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查处拆除力度,2016年共拆除违法建设240余户,拆除面积8600余平方米。
2. 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管控。为从源头上管控车轮带泥、抛洒滴漏,执法大队及相关属地中队对重点出土工地及渣土消纳场所建立监督机制,召集运输单位负责人开会,对地铁一号线沿线工地等重点工地进行行政指导,上门宣传告知,要求施工工地严格执行出入口车辆冲洗措施,落实施工防尘降尘,做到施工物料堆放整洁有序,渣土密闭化运输。同时,进一步完善夜间值班制度,开展不间断巡查、管理纠偏和执法查处,对于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如龙锦路、北塘河路、东经120路等,大队联合交巡警大队对过往渣土车进行蹲点伏击、设卡检查,严查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自5月份开始以来共查处26家企业41车次。今年1月至今共查处擅自夜间施工107起,立案查处运输车辆抛撒滴漏、带泥行驶53起,偷倒建筑垃圾46起。
3. 推进店招广告整治工程。根据市局整治计划,先后对全区53条次干道两侧未有广告许可手续擅自设置的落地式标志标牌、3条省级示范路的沿街LED电子显示屏、辖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店招店牌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台账,做好前期宣传和告知工作,并教育和督促当事人自行整改或拆除。集中清理阶段共拆除了不符合设置规范的落地式标志标牌29块、LED电子显示屏45块。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市局的整治计划落实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
(四)环卫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1. 环卫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重点改造了浦南垃圾转运站,经过改造,原本“脏、乱、差”的浦南垃圾转运站提升为外观新颖、密闭环保,集作业生产、职工休息和环卫办公为一体的新型垃圾转运站。自筹资金,同步更新采购垃圾压缩设备5套,垃圾清运车5辆,垃圾直收直运车2辆。
启动了“以桶代房”的试点工作,用垃圾分类收集亭代替老旧垃圾房,实施垃圾不落地收运。2016年,天宁环卫处共在唐家湾、县学街、三中旁等地建立了3座垃圾分类收集亭。今后,保洁公司将采用专用的机械化收集车辆进行垃圾收运,直接将桶内垃圾倒入车辆,不但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大大减少了垃圾的二次污染。
2. 加强劳模引领示范作用。2016年天宁环卫处党支部决定以天宁区优秀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外来工杰出代表黄峰同志命名设立“全国劳模黄峰班”工作室,结合天宁环卫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和网站等有效载体,为党员干部提供更好的学习实践平台,增强党员队伍纪律性和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推动环卫工作创新发展,扩大社会影响力,2016年7月建成以来,以“全国劳模黄峰班”工作室为核心的天宁环卫志愿者队伍已开展和常州市排水管理处结对共建等活动。
3. 推进环卫作业扩面提标工作。2016年根据生态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区环卫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标扩面工作,在现有2个垃圾分类收集小区的基础上,年内新增御翠园等13个垃圾分类收集小区,配套实施桶装不落地收运,不断提升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水平。
环卫和执法大队还联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餐厨废弃物收运提标扩面等各项工作。2016年餐厨垃圾收运增加签约至422家,并规范服务和加强考核,现日平均餐厨垃圾收运量约33吨/天。
第二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5761.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267.67万元,增长37.1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经费的增加。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总计15761.81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4267.67万元,增长37.13%。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经费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5761.81万元。包括:
1. 财政拨款收入11288.90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841.53万元,增长33.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2. 事业收入1099.50万元,为常州市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等事业单位开展城镇垃圾处理费等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768.60万元,减少41.14%。主要原因是征收单位和罚没款的减少。
3. 其他收入2603.31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各单位向市级单位取得的项目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628.97万元,增长167.19%。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4. 年初结转和结余770.09万元,主要为本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城市长效管理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15761.81万元。包括: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0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44万元,减少3.7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万元,增长26.5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基数增加。
3. 城乡社区支出14902.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51.09万元,增长42.5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4. 住房保障支出44.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24万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房贴基数的增加。
5. 年末结转和结余586.9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城市长效管理资金等项目,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499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8.90万元,占75.30%;事业收入1099.50万元,占7.34%;其他收入2603.31万元,占17.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517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73.72万元,占71.66%;项目支出4301.15万元,占28.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393.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742.17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1393.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742.17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经费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0925.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78.35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384.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5.71万元,支出决算为8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退休人员增加和退休费增加。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1.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减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95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调整。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86.76元,支出决算为14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调整。
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225.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3.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经费的增加。
4.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0.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5.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94.61万元,支出决算为939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6.4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2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09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78.35万元,增长27.8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56.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财政拨款项目经费缩减。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16.44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94.7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21 %;公务接待费支出 0.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4.77万元。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91.2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91.20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城管执法车已列为黄标车,必须强制报废;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财政预算不承担,而决算数91.20万元是财政认可,经费追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0辆,主要为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天宁大队购置城管执法车。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3.5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43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公务用车报废,减少3辆;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预算不承担,而决算数3.57万元是财政认可,经费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费用。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9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次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财政预算不承担,而决算数0.75万元是财政认可,经费追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市考评单位督查我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86人次。主要为接待市考评单位督查我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等。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35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56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人次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财政预算不承担,而决算数10.35万元是财政认可,经费追加。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106人次。主要为培训提升城市长效管理综合执法和治理的专题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09万元(仅包括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和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天宁大队(参公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146.57万元,增加268.84 %。主要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等设备)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2辆、其他用车8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天宁大队对相关单位违反市容管理法规和条例,做出相应处罚的罚没收入,以及常州市天宁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本单位向市级单位取得的围墙透绿工程款的项目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五、(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1.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2. 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经费支出。
1.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2.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项目方面的支出。
5.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补贴支出。
2.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专项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未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