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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拟定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贯彻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定。
(三)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区级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区级有关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参与全区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
(五)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六)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管理办法;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全区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负责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区级国有资产经营。
(七)管理区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
(八)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委派制工作。
(九)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监法制科)、预算科(行财科)、国库科、综合科、国资科(企财科)、农财科、行政服务科。
(二)下属单位:天宁区财政结算中心、天宁区财政预算编审中心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推动增收节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抓好收入征管,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的研判,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努力培植重点税源,涵养优质税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二是探索税制改革后税收征管的有效办法,继续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建设,开展企业户管清理,健全长效机制,调动部门、镇、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三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做到有保有压,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资金使用在“刀刃”上。
2.汇聚各类资源,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培育服务载体,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天宁时代广场主体封顶,晟宇总部大楼启动建设,环球车享、瑞慈医院等优质项目签约落户。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会同发改、经信、科技、环保等部门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5000万元。三是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作用,强化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紧密结合,携手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南京银行,合力启动天宁区“苏科贷”工作。四是全面落实“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清单外收费,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3.坚持民生导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布局结构,教育资源满足新需求。凤凰新城实验小学、郑陆中小学新校区、丽华新村第二幼儿园、弘阳广场配套幼儿园完工并投入使用;局前街小学、华润宋庆龄幼儿园等工程年底完工;正衡中学天宁分校、红梅实验小学等工程项目按计划推进。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居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养老补贴、低保救助标准分别提高至210元、350元和730元。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帮扶力度,发放各类奖扶、特扶金1269万元。三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了12大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了“部分慢性病精准化防治工程”。四是加强城市长效管理。投入26000万元用于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城市面貌。其中:投入1388万元开展“9313”环境综合整治,对郑陆施家巷村等8个行政村进行了环境提升;新增投入731万元用于全区重点道路门前三包区域的道路保洁、垃圾清运等。五是落实涉农惠农政策。全年通过“一折通”向16400户农户发放补贴716万元。投入905万元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9个、小农桥9座、省市美丽乡村2个。投入1240万元用于青龙东风村等易淹易涝地区排水改造。投入404万元用于政策农业性保险,惠及农户17144户。
4.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
一是实施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除涉密内容、涉密部门外,全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二是按照“两保一压一调整”的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部门预算等结余结转资金,按年限界定后,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急需项目。三是完善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推动专项资金规范透明管理。四是进一步完善修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创新应用于水利管理服务、棚户区改造工程等领域。五是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的绩效管理,委托第三方完成2015年度社会化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计划生育事业费三个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强化预算管理目标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六是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摸清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健全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
5.强化风险防范,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一是进一步完善“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继续做好地方债务置换和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2016年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3.88亿元,有效降低全区融资成本。二是加快PPP项目落地实施。融合发展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采取PPP模式与中交建达成合作。三是拓展财政信息一体化建设,在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各项业务流程相互衔接、数据共享的基础上,新增债务软件系统,实现融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国有公司融资事务。四是盘活存量资产,继续将有效资产注入国有公司,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
第二部分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531.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5.77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结算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1265.6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187.34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29.82万元,增长38.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的采购。
2.其他收入0.34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385.71%。主要原因是利息增加。
3.年初结转和结余77.97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财政一体化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1265.6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8.3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推进全区财政业务系统建设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9.02万元,增长63.2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实施。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39万元,减少4.1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退休人员追加的补发数大于本年度。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5.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54万元,减少2.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进调出的基数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93.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86万元,增加32.23%。主要原因是计提比例上调。
5.年末结转和结余73.79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天宁区财政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财政一体化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187.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34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34万元,占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19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67万元,占82.21%;项目支出212.18万元,占17.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3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5.77万元,增长42.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结算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192.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0.43万元,增长46.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结算。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结算。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3万元,支出决算为506.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2.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3.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33.7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下来的项目资金已于本年度结算。
4.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下来的项目资金已于本年度结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2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改企人员经费年初不安排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27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动。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26万元,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0.05万元,支出决算为4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65万元,支出决算为4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3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0.42万元,增长46.8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财政一体化项目结算。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6.7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上年度财政一体化项目结转的于今年度列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3.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3.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88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比上年决算增加1.88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有人员因公出国;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出国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化;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0辆。
3.公务接待费3.24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21.8%,比上年决算减少4.14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比预计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兄弟单位工作交流指导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351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兄弟单位工作交流指导等。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3%,比上年决算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增加。2016年度全年参加培训28人次。主要为参加市财政、区委组织部组织的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15万元,比2015年增加8.4万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行政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事业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局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项):指财政局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财政局用于事改企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局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局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补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财政局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财政局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新职工住房补贴以及老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