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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常州市天宁区工商联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参与本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2、密切与会员的联系,畅通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做好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3、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引导会员共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建设。 4、引导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谐劳动关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照章纳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5、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6、为会员提供培训、融资、科技、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提供对内、对外经贸交流服务,提供公共关系沟通协调服务,帮助会员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7、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8、加强自身建设,体现特色,提高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增强凝聚力。 9、依法加强会产管理。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天宁区工商联无内设机构及下属预算单位。
三、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以青年民营企业家为重点,提升服务“两个健康”水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青商会为依托,以新生代企业家及海归创业人员为重点,以“四信”教育为核心内容,团结凝聚非公经济人士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守法诚信;开展“富二代”转型“创二代”等主题活动,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2.以工商联换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区工商联换届工作。通过换届,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企业发展好的新生代企业家进入工商联组织,进一步优化结构,提升活力。积极做好向市工商联、以及区人大、政协推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以及综合评价等工作,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水平。
3.以商会组织为载体,不断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新活力。强化对基层商会、行业商会的指导,组织商会秘书长进行专题培训,理清商会发展思路,努力形成“一商会一特色”的工作格局。鼓励各商会组织依据章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增进企业之间的合作联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为打造天宁经济升级版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领域,梳理一批商会参与的重点内容,实行区、街道、商会联动推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第二部分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140.2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了22.5万元,增加 46.8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70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22.5 万元,增加 45.6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 69.7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5.6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联事务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31万元,增加50.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 万元,主要用于征收办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0.09 万元,减少 6.9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
3.住房保障支出 17.04 万元,为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 1.34 万元,减少 7.29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
4.结余分配 0.5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我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上年度未有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本年收入合计 7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0 万元,占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本年支出合计 69.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1.92 万元,占 74.4%;项目支出 17.83万元,占 25.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140.2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2.5 万元,增加45.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69.7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22.25万元,增加 45.6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2016年天宁区工商联未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4.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9.7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8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有追加经费。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1.02万元,支出决算为 37.2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4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及人员调动。
2.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57万元,支出决算为 9.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 0.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32万元,支出决算为 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 0.4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2.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0.84 万元,支出决算为 0.8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89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46.8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5.6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4.61万元,减少 116 %。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4.73 万元,支出决算为 65.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6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有追加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工商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1.89万元,其中: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2016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2016年度天宁区工商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0.74万元。其中:
(一)国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三)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为0,2016年度预算为0.14万元。决算是小于预算数年原因是2016年公务接待减少。
(四)会议费。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会议支出,2016年度预算为0.44万元,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的1784%,决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于是用于区工商联六届五次执委会,主席扩大会议,以及换届会议,500人次。
(五)培训费。主要用于单位及系统内按规定开支的培训支出等,2016年度预算为0.16万元,决算为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培训减少。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工商联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5.0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25万元和其他资本性支出1.83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66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本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由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指本单位取得的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我单位为完成全区的征收事务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本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我单位2017年度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办公用房水用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