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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区委日常文书的处理,区委工作指示、区委领导同志批示的传达和催办落实,区委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围绕区委的工作部署,收集信息,反映动态。
(三)承担区委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和校核工作。
(四)根据区委的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搞好服务。
(五)负责全区保密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管理。
(六)管理区委办公室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经费和其他事务工作。
(七)负责上级领导同志、兄弟县区、单位来区的接待服务工作和其他重要接待任务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区委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建工作。
(九)负责全区党史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十)负责管理区台办、区信访局、区机要局、区保密办、区档案局(馆)。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当好参谋助手:紧紧围绕“重大项目提升年”工作部署,完成好区委全会等重大会议的文稿起草、会务组织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会议和重点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2. 深入调查研究:完成年度市级重点调研课题,完成重要报告、领导讲话、文件起草50件以上。调研理论成果被区委、区政府采纳并转化为决策。完成有质量的上报信息50篇以上,确保信息工作位于全市前列。
3. 全面深化改革: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农村专项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结合天宁实际,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等八大领域改革工作,推动天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4. 完善督查机制:围绕全区经济运行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开展好季度督查工作,认真完成区委交办的各项督查任务,进一步拓展督查的深度和广度,提升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5. 优化综合协调:进一步提高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提高办公室全体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失误。
6. 强化机要保密:强化提升密码通信保障能力,继续做好电子政务内网升级改造、加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工作,努力探索电子文件管理科学化路径,切实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7. 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服务好常委会班子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实效。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内设机构:督查室、秘书科、综合科、信息调研科、法规科。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委办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
第二部分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区委办2017预算表
第三部分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57.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13.11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57.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57.1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5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11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调整等。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157.1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2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办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33万元,增长15.14%。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7万元,下降18.9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27.45万元,主要用于区委办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28万元,增长59.87%。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以及在职在编人员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57.1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12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57.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7.12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7.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11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项目预算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57.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3.11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项目预算调整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0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万元,增长4.10%。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2.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31万元,增长123.7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万元,下降43.69%。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55万元,增长122.2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54万元,下降19.5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减少。
(三)住房保障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万元,增长19.92%。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以及工资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4.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8万元,增长123.38%。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以及老职工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7.1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2.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5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11万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项目预算调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57.12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区委办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4.74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111.4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列支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7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20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天宁区委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