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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宁区商务局部门收支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贸发展计划和实施规划,负责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
2、负责推进全区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巩固提升传统商贸业,指导商业网点布局,繁荣社区商业;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服务业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推进工作。
3、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组织商务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管理。
4、拟定和执行全区外贸出口年度调控目标,依法负责全区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的有关事务;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负责全区企业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进出口加工贸易的审核申报工作及机电产品进出口审查及管理。
5、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审核、报批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审核、报批区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在境内外举办的大型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招商活动等。
6、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区利用外资工作。根据上级授权,依法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7、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跟踪及服务工作;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8、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管理,承担全区因公出国(境)的初审和报批。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商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外事科)、商贸发展科、外经外贸科、外资科、招商科。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区委、区政府“推进城市更新、打造品质之区”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提高商务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系,打造流通业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培育商务发展新优势,奋力开创全区商务工作“加速、增势,高质”的新局面,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
第二部分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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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50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3.15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504.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04.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83.15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504.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4.06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开展商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45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6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8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83万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7.6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6万元,增长53.51%。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以及在职在编人员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504.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4.6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504.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04.6 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4.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3.15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0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3.15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
1.商务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1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3万元,增长37.44%。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2.商务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3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32万元,增长11.48%。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0.1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万元,增长11.9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04.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3.15万元,增长19.73%。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04.6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5.78万元,比2016年增加22.5万元,增长96.65 %。主要原因是交通费在机关运行中列支。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商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33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天宁区商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4.1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天宁区商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52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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