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中央、省、市领导机关及所属部门、单位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转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根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意见,督促检查同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工作。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4.检查、指导乡镇街道、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
5.调查处理信访老户和重要信访案件,配合基层做好群众集访的矛盾化解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负责人民建议的征集,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宣传工作。
7.为来信、来电、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信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2017年我区信访工作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理念,强化创新创优意识,扎实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源头化解,提高群众满意率,努力实现“四下降一确保”目标,即信访总量持续下降、进京非访量持续下降、越级进京访量持续下降、信访积案存量持续下降,确保不发生因信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着力深化改革创新
(一)进一步推动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健全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机制,做到依法分类处理有入口、走得通、可操作;深化“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文明、有序”信访秩序。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推进联网资源整合集成,将群众通过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各种渠道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信访信息系统,构建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一站式”网上信访受理办理综合平台,在便民规范高效上实现新突破。
(三)实行信访工作项目化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强化过程控制和跟踪问效,实现工作有目标、阶段有重点、过程有督查、结果有考核。
二、进一步规范基础业务
(一)规范信访业务流程。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定,研究细化各环节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环环相扣、运转有序、严谨规范。定期检查基础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二)开展岗位练兵比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信、访、网、电、督查、办案、信访信息系统操作等基础业务,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培训轮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全力推动问题解决
(一)加大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力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区党政主要领导接访下访“百县千案”活动,集中资源和力量强化源头预防,推动问题解决;继续开展“三无”县(市、区)和“四无”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回头看”活动,加大积案化解攻坚力度,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减少矛盾上行。
(二)持续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回头看”,对尚未化解的,继续加大攻坚力度;对已经化解的,巩固工作成效,防止出现反复。
(三)健全完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实行大督查机制,提升信访工作督查层级和权威,争取将部分突出信访问题和重点事项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增强工作实效。
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全面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深入贯彻《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充分运用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手段,加大各级工作责任落实力度。
(二)严肃信访工作问责问效。严肃信访工作问责问效,树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失职失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防控
(一)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开展信访工作大调研,全面收集掌握情况,研究指导工作。
(二)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加强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面、征集覆盖面,优选提升建议质量水平。
(三)强化信访风险预判预警。加强重大信访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强化跟踪分析,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完善重要敏感信访信息通报机制,妥善处理行动性、极端性信息,健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避免极端行为和大规模聚集的发生。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应对敏感舆情。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合力共治机制。
六、全力以赴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
(一)切实做好吸附稳控工作。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信访工作。切实抓好源头防范。密切关注重点人群和人员,协调各方做好吸附稳控工作。
(二)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围绕十九大的召开,针对有可能引发规模集访和进京聚集的群体,开展涉众型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压实工作责任。
(三)进一步完善进京非访应急处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京上访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非访治理力度,切实强化属地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重点管理等方式,及时将进京非访情况及压力传导至党委政府。
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满意接访窗口”创建活动。
(二)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覆盖面广的信访工作培训,重点抓好区政府分管领导和信访局长的综合教育培训。加强信访干部培养锻炼,广泛采取挂职、轮岗、交流等方式提升综合能力素质。
(三)强化纪律作风养成。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眼球,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信访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分管领导要强化“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
天宁区信访局现有内设机构:综合科、办信科、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公室。
2.事业单位
现有事业单位1家,常州市天宁区信访接待中心,成立于2009年6月,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规格相当科级,隶属于中共常州市天宁区委员会。主要职责: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和政策宣传,信访档案管理,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
第二部分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区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天财〔2017〕14号)填列。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80.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71.37万元,减少33.74%。主要原因是未纳入项目经费。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0.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0.1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4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37万元,减少33.74%。主要原因是未纳入项目经费。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总计140.1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4.7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局开展信访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7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上调。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25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3.住房保障(类)支出2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62万元,增长38.8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使缴费基数有所增加以及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上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0.1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17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0.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0.1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0.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1.37万元,减少33.74 %。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未纳入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0.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1.37万元,减少33.7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未纳入项目经费。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114.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上调。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8万元,减少16.7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长27.01%。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6万元,增长8.0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上调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三)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积金基数上调以及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上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9万元,增长120.24%。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0.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4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37万元,减少33.7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未纳入项目经费。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0.17万元,其中: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34万元,比2016年增加8.05万元,增长65.50 %。主要原因是交通费列支口径调整。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天宁区信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5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
天宁区信访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6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
天宁区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64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比上年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