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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属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审计、跟踪审计。
5.区政府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大力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天宁作出新的贡献。
1、贯彻落实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将具体实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项重大决策上来,按照实施方案和即将下发的配套文件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改革工作措施到位,队伍思想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深化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完成目标任务。以实现全覆盖为目标,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一是关注全口径预算体系、部门预算、存量资金盘活等方面,围绕重大项目加强投资审计,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实现对公共资金的审计全覆盖。二是突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经济决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的审计,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三是按照署、省、市安排,做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组织精兵强将参与“一条鞭”项目审计。四是加强与纪委、财政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着力揭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3、继续探索分类审计模式,形成各方合力。充分发挥审计体系合力作用,分层次、精细化管理审计项目。进一步发挥内审作用,加大内审人员的培训,对主管部门开展的内部财务收支、投资项目和内管干部审计进行指导和监督。
4、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审计效能。积极配合省、市审计数据大平台建设,继续完善联网审计系统,提升系统管理的规范化。结合审计项目,进一步开发适用的方法体系和应用模块,发挥成果的辐射作用。
5、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审计队伍,营造良好氛围。将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积极组织审计干部参与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发挥优秀人才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善学习激励机制,促进审计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比、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进一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强化考勤考核管理,规范审计干部的行为。
6、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审计监督。把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党建工作的龙头任务,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不断巩固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成果,切实强化全局审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采取措施,规范审计干部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综合科、财政固投科(基建审计科)、行事工贸科(经济责任审计科)。
(二)下属单位:无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常州市天宁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编制。
第二部分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7年天宁区审计局部门收支预算表(/uploadfile/cztn/2017/0222/20170222154416_34555.xls)
第三部分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594.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41.11万元,增长 16.06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97.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97.0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97.0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1.11万元,增长 16.06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
3.无其他资金收入预算。
4.无上年结转资金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 297.07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45.84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开展审计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开展全区审计业务的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77.93 万元,增长 46.41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0万元,增长3.9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本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73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调整使医疗基数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4.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93万元,增长66.36%。主要原因是新职工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比例调整以及在职在编人员有所增加。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97.0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97.07 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297.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97.07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4.1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41.11万元,增长16.06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9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41.11万元,增长16.06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人员基本工资调整等。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
1.审计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16.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4.39万元,增长63.67%。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2.审计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8.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6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人数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3.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0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9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7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5万元,下降17.24%。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减少。
(四)住房保障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72万元,增长17.50%。主要原因是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调整以及工资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1万元,增长205.69%。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以及老职工提租补贴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297.07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2.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9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1.11万元,增长16.06 %。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数比上年增加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等。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97.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62.3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97.07 万元,比2016年增加 41.11万元,增长16.06 %。主要原因是交通费在机关运行中列支。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天宁区审计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 0.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
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
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9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2.86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天宁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04 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在编人数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